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百科频道 >> 政策法规 >> 内容

过敏原信息要在食品包装袋上标明

  市民上超市挑选袋装食品,大多只看价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极少有人留意过敏原信息。昨日,记者走访超市发现,推行近两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后,仍有不少食品包装上没有任何有关过敏原信息,甚至对过敏原信息表述“含糊不清”,专家表示,这些“隐藏”在成分表里的食物,对于过敏体质人群,是“关乎生命”的。

  2012年,我国实施要求包装上标明过敏原信息。规定8种致敏原物质:含有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动物(虾、蟹等)、鱼类、蛋类、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等。

  昨日,记者走访汉口多家超市,随机选择食品区饼干、巧克力等6大类、近20个品牌统计,三成包装上都没有标注过敏原信息。在提示过敏原信息的食品中,巧克力占多数,且信息详细。一款标注原产地为意大利的巧克力外盒上,用加黑字体介绍“过敏原信息:含牛奶、榛子,生产此食品的设备也处理扁桃仁。”其他食品有的称“可能含微量坚果”。

  ■专家提醒

  “过敏性人群明确过敏原后,一般不会主动吃这类食品。但一些食品中含有的隐匿性过敏原常常被人忽略。”武汉市儿童医院消化内科主任梅红说,很多人过敏时,只能通过吃过的食物来反推,严重时出现窒息、过敏性休克等。而在食品标签中标示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食品致敏物质,以便提示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IP:
  • 内容: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