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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进口食品须贴有完整的中文标识

  在位于天河区体育中心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发现货架上一款“川宁”牌柠檬绿茶的进口袋装茶,其中文标签上写明的原产地在中国,但超市货架上对应的商品信息标签栏上却注明着波兰进口。记者询问超市导购人员为何货架标签和商品包装标签不一致,对此,超市工作人员却回应自己也不清楚。
  
  带着疑问,记者询问了该产品的国内经销商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原产地之所以写中国,是因为该柠檬绿茶是在中国分装的。但同时,该客服强调说,虽然是在中国分装,但是其茶叶原料来自世界各地。
  
  消费者应该如何鉴别进口食品的真伪?“看条形码的前三位”这一常用做法并不靠谱,认准中文标签、“卫生证书”和货物相符才是关键。
  
  法律法规:进口食品须贴有完整的中文标识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标签应当标明以下九个方面:(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三类进口货哪类才是真?
  
  “进口食品”大致归为三类:第一类是产地在国外,由国内经销商粘贴中文标识并在国内销售,外包装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第二类是原料由国外厂家生产,国内厂商进行包装和经销,包装上对产品的成分、配料等有较详细的标注,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第三类是包装上是以外文为主,由国内厂家进行分装,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
  
  中消协专家认为只有第一类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口食品,第二类属于国产食品,第三类则不确定,可能是进口食品,也有可能是冒牌货。

Tags: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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