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百科频道 >> 行业标准 >> 内容

软包装印刷用油墨溶剂残留标准

    在欧美地区,软包装油墨只能是以醇类、酯类、水作溶剂,因为芳香烃溶剂被怀疑致癌,是不允许使用在食品包装及玩具包装等印刷油墨中;酮类溶剂因为气味大及毒性,也限制用于生产或稀释油墨;甲醇因为有毒,虽然允许使用,但也没有市场。因此欧美等地区的食品包装用油墨中,对溶剂残留的规定是醋酸乙酯、异丙醇的含量不得超过5mg/m2。1995年,日本国凹印行业联合会发布了”推进无苯化”的倡议书,终端用户提出了将食品包装溶剂的残留控制在1mg/m2以下的要求,我国目前的食品包装袋标准要求的溶剂残留是10mg/m2,并且没有明确指出是何种的溶剂类型,目前中国塑协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推荐性标准要求甲苯是2mg/m2,很多印刷公司的要求则更低一些,要求苯类100ppm一下,乙酯200ppm,总溶剂残留1000ppm,也就是比行业现行标准低得多。
    现在可以确信,用适合的溶剂配置可以做出比标准更低的残留值。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IP:
  • 内容: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