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百科频道 >> 行业标准 >> 内容

美国关于食品包装的技术法规

  《公示法案》(ModelLegislation)。2004年10月美国官方正式公布修订的公示法案《包装中的毒物》(Toxi-csinpackaging),该法案持有与欧共体相同的观点,规定了与欧盟94/62/EC和其修正案2004/12/EC相同的技术指标,提出了特殊的规定。鉴于重要,摘录如下:

  第2条本法案认为并宣布:处理固体废弃物可能造成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大范围的危害;包装(废弃物)占所有固体废弃物流很大的比例;在焚烧包装废弃物时,包装所含的重金属中的一部分很可能随焚烧时的飞灰散发或残留在废渣中,而后废渣在填埋场形成渗滤;铅、汞、镉和六价铬受到特殊关注是基于现有的科学和医学的理论;就减少包装废弃物的危害而论,排除包装上添加的重金属是可取的首要措施;本法案的目标旨在减少危害的同时不妨碍或阻止在包装及其辅助物的产品中广泛使用再循环材料。

  第4条禁令的延迟时间及对应总量;任何包装或包装辅助物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浓度总量不应超出以下规定:本法案生效两年后低于重量的0.06%(0.6g/kg);本法案生效三年后低于重量的0.025%(0.25g/kg);本法案生效四年后低于重量的O.01%(O.1g/kg)。

  第5条玻璃形态的玻璃或陶瓷包装或包装成分,当样品预期依照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C1606-04并依照美国EPA毒性过滤程序的测试方法和公布于SW846第3版中评估固体废料的测试方法测试时,镉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一(1ms/ks),六价铬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五(5mg/kg),铅的含量不超出百万分之五(5mg/kg)。在本规定中不应出现汞。

  食品药物管理局的预先食品接触通告--食品接触物质:毒物学介绍

  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对关联包装的规定:食品必须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中包装;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必须依据良好的管理规范(GMP);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及其组成成分必须符合要求。

  上述前两条规定了生产企业必须通过相关的认证。对于与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美国法规认为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活性物质迁移到食品是造成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原因,因而将此类活性迁移物质定义为间接食品添加剂。美国联邦法典第21卷《食品、药物和化妆品》的第174、175、176、177、178部分(21.CFR.Part;174.175.176.177.178)对食品添加剂有详细的规定。在美国,食品包装材料主要由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管理,肉类和家禽由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

  对我国的企业而言,上述前两条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只要满足其要求(包括企业的认证要求)并且按FDA或USDA规定的程序申报,就可能获得批准。当采用的食品包装材料是上述前两条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外时,问题就比较复杂,确切地说,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本法规收录的一项FDA文献是典型的解决上述问题的指导,文献规定了向FDA注册的一个关键性的表格应如何完成。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IP:
  • 内容: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