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百科频道 >> 政策法规 >> 内容

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办法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并依法明码标价。记者了解到,6月1日开始,人本、好又多超市将提供大中小三种不同规格的购物塑料袋,单价分别为0.3元、0.2元、0.1元;易初莲花超市只有一种规格的购物塑料袋,每个定价为0.3元;世纪联华超市届时将有两种规格的购物塑料袋,具体定价大约在0.2元~0.4元。

  好又多、世纪联华等超市都已在明显处贴出了有关“从6月1日起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告示。据了解,各大超市6月1日开始提供的塑料购物袋都将按新标准制作,包括厚度、袋上的环保宣传语等。届时销售凭证上会单列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

  另外,银泰百货、时代广场购物中心等百货商场届时将停止使用塑料袋,全部改用纸质的购物袋。

相关阅读

  • 没有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IP:
  • 内容: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加入QQ群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
微信扫一扫,进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