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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的所有非出口卷烟和国外进口卷烟的条、盒包装和标识。
    第二条  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禁止使用误导性语言,如“保健”、“疗效”、“安全”、“环保”、“低危害”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用语;“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用语;“中低焦油”、“低焦油”、“焦油含量低”等描述用语。
    第三条  卷烟包装体上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范中文汉字和英文印刷健康警语。警语内容分两组:
  第一组 :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
  QUIT SMOKING REDUCES HEALTH RISK
  第二组:吸烟有害健康
  SMOKING IS HARMFUL TO YOUR HEALTH
  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QUIT SMOKING EARLY IS GOOD FOR YOUR HEALTH
    第四条  健康警语必须轮换使用。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条码的卷烟,其条、盒每年应轮流或同时使用两组不同健康警语标识,同时使用时不要求条、盒警语一一对应。
    第五条  健康警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正面使用中文警语,背面使用对应英文警语。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底色可采用原商标的底色(纹)。
    第六条 盒包装健康警语应位于其所在面下部,条包装健康警语应位于其所在面右侧。
    第七条 健康警语应明确、清晰和醒目,易于识别。中文字体采用黑体字,英文采用Arial Narrow字体,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英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颜色采用与警语区域底色有一定差异的色组。
    第八条 卷烟包装体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标注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及烟气一氧化碳量等烟气成分和释放物的信息,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0mm。卷烟条、盒包装的其他标识也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关于境内卷烟包装标识规定中有关条文解释(摘要)
    为落实好《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通知》(国烟科[2007]511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经征求国家质检总局意见,现将《规定》中的有关条文解释和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定》第三条中的“规范中文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以及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英文警句字母只限大写。现行条和盒上标注的“吸烟有害健康”警句在新版包装标识启用后不再标注。企业名称可标注在盒侧面。同一规格卷烟条、盒商品条码保持不变。
    二、《规定》第五条是关于警语区底色的规定。如果警语区的底色采用了原商标的底色(纹),则必须用与底色(纹)有明显颜色差异的分割线(或框)将警语区清晰划出。警语区底色(纹)应保持一致。商标主图案或其他标识(包括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及烟气一氧化碳量等)不得进入警语区域内(经过淡化处理的图案并不影响警语区效果的可例外)。
    三、警语区面积的计算。警语区内与整体设计一致的角花、底花(线)、图案等设计元素不计入警语区面积(明显淡化处理的可例外)。如用线框来划分区域,则以框内面积计。
    四、划分警语区的分割线应为不间断的直实线,颜色不限。分割线应与边框或边沿闭合。分割线不计入警语区面积。警语区底色明显区别于包装其他部分底色的,可不加分割线区分。
    五、小盒横包设计的产品,以开口端的另一端为警语区位置,中文汉字排列方式可自行选定(英文例外)。异型听装的下部整体为警语区位置。
    六、《规定》第七条是关于警语字体颜色的规定。字体的颜色必须与警语区颜色有一定差异。中文字体所规定采用的“黑体字”是指“体”,不限于“黑”色。
    七、雪茄烟以及其他烟草制品包装(以“支”为单位包装例外)应符合《规定》的警语标注要求,但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及烟气一氧化碳量等标注暂不包括在内。木盒等形式包装的,需在盒盖面下部或右侧标注(可粘贴)任一组中英文警语,并符合规定面积的要求。
    八、《规定》 第九条是指2009年1月1日零时起生产的产品。考虑到包装材料的衔接问题,启用新版的最早时间,包括新开发上市的产品,不得早于2008年10月1日,但不得晚于2009年1月1日零时起使用。对于进口卷烟,2009年1月1日起到岸的产品均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但不得早于2008年10月1日。《规定》同样适用于境内免税店内销售的产品。
2007年中国十大烟标评选揭晓
云烟、红塔山等烟标获2007年“中国十大烟标”金奖
2008年11月17~19日,2008烟草行业最新趋势研讨会暨“上海烟印”杯“2007中国十大烟标”颁奖典礼在上海良安大饭店隆重举行。来自国家政府部门、烟草行业、烟草印刷工业企业、烟包设计领域的代表和专家汇聚一堂。
本次活动是继2005、2006年中国十大烟标评选颁奖暨两届烟草行业最新趋势研讨会之后的又一盛会,评选期间共收到参展作品33件,这些作品中既有红云红河集团、红塔集团、湖南中烟、湖北中烟、川渝中烟、贵州中烟、浙江中烟、江西中烟、安徽中烟、黑龙江中烟、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选送的作品,也有相关烟印企业:浙江美农丝网印刷有限公司、汕头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东莞虎彩印刷有限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有限公司、湖北广彩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贵联集团、汕头市壮丽印刷有限公司等烟草印刷厂选送的作品。评选以“创新、使命”为主旨,以烟包设计印刷的思想性、艺术性、美观性、环保性、经济性、创新性、防伪性等方面为主体进行评选。希望通过连续三届中国十大烟标的评选,推动中国烟草包装的持续、稳定、良性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提前预热。
红云集团“云烟”(珍品.硬),红塔集团“红塔山”(大经典),湖北中烟“芙蓉王”(蓝星)、“白沙”(软.精品),湖北中烟“红金龙”(圆梦),江西中烟“金圣”(祥和),贵州中烟“贵烟”(盛世),安徽中烟“黄山”(新视界),山昆公司“紫气东来”,黑龙江中烟“林海灵芝”10件作品获“2007年中国十大烟标”荣誉称号。黑龙江中烟“老仁义”(吉祥)获最佳品牌文化奖,湖北中烟“红金龙”(d族)获最佳绿色环保奖、“黄鹤楼”(品道)获最佳装潢设计奖,红塔集团“玉溪”(大成)获最佳工艺创新奖。
颁奖典礼后,大会进行2008烟草行业最新趋势研讨活动,上海维凯化学品公司代表作“烟草包装涂料的VOC控制及水性涂料的最新进展”,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作“卷筒纸机组式烫金机在烟包上的应用”,德国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作“镀纸镀膜的新面貌—最新一代TOPMET高真空蒸镀设备”的专题演讲。下午大会继续进行主题演讲: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作“陕西北人烟标印刷综合解决方案”,广州帕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作“电子轴在烟包上的应用—激光模压机部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王天培作“中式警句烟标与控烟公约”的专题演讲。
研讨会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精彩纷呈的获奖烟标展。红云红河集团代表王天培应邀精心制作的《中式警句烟标与控烟公约大型专题实物烟标集》 成为本次大会的一大亮点。该专题烟标以近300枚中式警句及图案化烟标,集中展示了中国卷烟品牌与国际烟草《控烟公约》相适应、相接轨的渐进步伐。(红云红河集团   王天培 )
                      
劲嘉股份:烟标龙头 受益行业整合
劲嘉股份(002191)2008年12月5日上涨8.73%,换手率5.66%。劲嘉在印刷行业内具有较高而稳定的盈利能力,IPO 募集项目将于2009年较集中地体现盈利,公司面临行业整合机会且位置有利,形成盈利增长超预期的可能。
劲嘉是我国最大的烟标印刷企业,烟标印刷行业标准的制定者,连续四年荣获印刷100 强企业榜首,在印刷行业拥有很高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品牌优势。劲嘉主要客户为云南、贵州、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地的知名卷烟集团,到2008年底劲嘉占有烟标市场份额7%,预计劲嘉将逐步通过外延式收购方式扩大市场份额。
申银万国调研指出,劲嘉将珍惜未来三年的行业并购机会,积极并购提高市场份额。未来三年劲嘉将专著于烟标行业,致力于大幅提高市场占有率,劲嘉目标是占有烟标市场份额到25%。长远来看,劲嘉将向其他高端包装领域拓展,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风险因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施后中国烟草消费可能下降,国内烟标印刷方式可能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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